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暨南大学地方校友会/学院校友联谊会筹备成立指南

发布单位:暨南大学校友会 发布时间:2020-09-09

第一章  拟定名称


1.地方校友会/学院联谊会以及港澳地区同学会是暨南大学校友总会的团体会员,属于二级校友组织。为了统一名称,规范管理,地方校友组织统一命名为暨南大学****校友会,学院校友组织统一命名为暨南大学*****学院校友联谊会,以行业、兴趣俱乐部为主体的跨地区校友组织统一命名为暨南大学****行业/兴趣俱乐部/校友团体。


2.以专业、班级或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兴趣、爱好等命名的校友组织为三级校友组织(如****同学会、****俱乐部,港澳地区同学会除外),应隶属于二级校友组织管理(即由地方校友会或学院联谊会直接管理,港澳校友组织除外),三级校友组织成立、举办活动等无需向暨南大学校友总会报批、备案。



第二章  成立流程


3.成立地方校友组织(学院校友联谊会)筹备工作小组,落实筹备工作负责人(3人以上),筹备工作小组核心成员需15人以上,海外5人以上(含5人)。


4.召开筹备大会,拟定校友组织章程(草案),提出(或选出)暨南大学****校友组织负责人(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副秘书长等)核心成员建议名单。确定后报学校校友总会审核。


5.地方校友会(学校校友联谊会)提交《寻找**暨南人》召集令交往总会,由总会公众号发出。


6.收集当地/学院校友信息,征求校友意见,确定理事会成员及会员名单,建立校友联系平台(QQ群或微信群)。


7.向暨南大学校友总会提出成立申请(“关于成立暨南大学****校友组织的请示”)。


8.暨南大学校友总会审批、复函(“关于同意成立暨南大学****校友会/学院校友联谊会的批复”),撰写贺信。并将请示、章程、以及理事会名单确定后报学校校友总会审核。


9.确定时间、地点、议程,报学校校友总会同意后,召开校友组织成立大会,邀请校友总会、学校领导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出席成立大会。筹备工作负责人宣布暨南大学*****校友会/学院校友联谊会负责人推荐名单(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副秘书长等)及工作计划,并提请表决。


10.暨南大学校友会将在相关媒体上公告校友组织成立事宜。


11.此外,对于会员人数多、影响力大的地方校友组织,可按照当地民政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,履行报备手续,提交相关资料,确保合法合规。



第三章  开展工作


12.地方校友会/学院校友联谊会成立后,为了扩大宣传及提高影响力,在校友总会的指导下,尽快开设地方校友会/学院校友联谊会的官方微信号、抖音号等,打造地方校友会/学院校友联谊会的宣传堡垒。


13.地方校友会/学院校友联谊会成立后,按照工作计划,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友活动,不定期组织校友联谊活动,加强与其它校友组织的联动。培养骨干校友,挖掘杰出校友,可向校友总会推荐骨干校友或杰出校友名单,协助学校或校友总会采访当地杰出校友。


14. 地方校友会/学院校友联谊会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校友活动,大力支持母校的发展及当地的建设,为母校争光、为当地建设发展贡献力量。


15. 地方校友会/学院校友联谊会成立后,积极收集当地校友信息,向总会提交新成立的理事会成员详细名单,并负责每年更新校友及校友企业信息,向校友推广校友卡,完善本组织的校友数据建设。


16. 地方校友会/学院校友联谊会针对本组织所辖的三级校友组织要进行规范化管理,并制定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。在三级校友组织成立之前应向学校校友总会报备,成立之后及时向校友总会提交三级校友组织的相关信息(包括:三级校友组织理事会名单、章程等),以备校友总会汇总存档。


17. 地方校友会/学院校友联谊会每年要做好校友会工作的梳理和总结,并于当年年底向校友总会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,将地方校友会/学院校友联谊会的工作进一步做实、做细、做大、做强。


18. 结合工作实际,报学校校友总会同意后,按照校友组织换届流程,认真履行部分负责人更换、补选及校友组织换届等程序。

 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暨南大学校友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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